原标题:河北:疫情期间学生未在校住宿的 退费方法来了
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务厅等三部分日前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告诉,并结合河北实践,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严厉执行教育部膏火(保教费)收费规则。各地各校园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膏火(保教费),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早收取膏火(保教费)。
二是严厉执行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核算。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应根据学生实践在校住宿时刻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刻缺乏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核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核算。剩余部分交还学生。(上述规则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三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乱收费问题。各级教育、发改、财务等行政管理部分要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校园违背预警规则乱收费问题。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查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进行揭露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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